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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情况通报
据南京铁路公安处官方微博消息,2023年7月25日7时55分许,高某某(男,64岁 )、陈某某(女,63 岁)从高邮站上C3192次列车后一直坐在2车9A座位和2车9B座位上。9时05分许,刘某某(女,22 岁,持当日C3192 次2车 9A座车票)、郁某某(女,22 岁,持当日 C3192 次2车9B座车票)上车发现座位被占,要求高某某、陈某某让座,因此发生言语纠纷。列车长赶至现场处置后,高某某、陈某某仍不愿意让出座位,被移交南京铁路公安处盐城站派出所立案调查。
经查,高某某、陈某某系夫妻关系,分别持当日 C3192 次列车高邮站至盐城站8车11F座、8车11D座车票,上车时因不识字上错车厢又行李较多未对号入座。目前,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,南京铁路公安处将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处理。
(来源:南京铁路公安处官方微博)
【来源:南京铁路公安处官方微博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