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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黄冈蕲春法院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,被执行人当场返还230400元彩礼,成功让双方当事人实现互谅,各自追寻新生活。
2021年,小华(化名)和小丽(化名)经媒人介绍认识,在数天相处后,双方家庭为两人商谈婚事,小华以缔结婚约为目的,先后向小丽支付彩礼288000元,小华父母为两人举行结婚仪式。可好景不长,婚礼仪式后,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,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。两人分开生活后,在彩礼返还问题上一直协商未果,小华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蕲春法院横车法庭受理案件后,承办法官田刚本着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”的审判理念,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,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。法官从情、理、法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,并结合案件事实、当地风俗习惯等多方面进行分析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、互相体谅。但双方对返还彩礼的数额依旧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。该案经过开庭审理,法官结合案件事实,依法判决小丽向小华返还彩礼230400元。
判决生效后,小丽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,小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过程中,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小丽送达了执行通知书、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,并通过网络查询,未找到小丽的财产线索。
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,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小丽及其父母,并释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,将对个人征信、生活与工作造成不利影响。同时,再次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,引导双方互谅互让,好聚好散,消除对抗情绪。
经过一番努力,小丽父母将230400元现金当场交付给小华父母,真正实现了案结事。
来源: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袁超一,通讯员袁梦、孙莹